我想了解一个类(class),一个职责原则。我找到了一些关于它的文章,但没有例子。如果你能给我一个违反原则的类的例子,那将对我有所帮助。
我很熟悉一个方法应该只做一件事的想法,例如 get 和 set 方法。它不能与 一个类,一个职责 相同,因为 set 和 get 方法都在一个类中实现。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该类违反了规则,因为该类既有设置也有获取的责任?
什么是一类一责原则?
最佳答案
我不是这个设计模式的 100% 专家,但我是这样想的 - 如果我创建一个对象,它恰好负责一件事。如果它需要做其他事情,但又与另一个对象相关,根据情况,我会使用继承或接口(interface)。
这个概念看起来相当简单;确保特定对象(或方法,就此而言)处理一个逻辑。如果它处理更多,则需要另一个对象(或方法)。
关于java - 什么是一类一责原则?,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026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