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这样定义的纯虚拟类:
class BaseClass {
protected:
const int var;
public:
void somefun() = 0; // what I mean by a purely virtual class
// stuff...
};
如果我不添加这样定义的构造函数:
BaseClass(const int & VAR) : var(VAR) {};
我必须随后在派生类中使用,我的派生类无法将 const 变量 var 初始化为它想要的任何值。现在我真的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在构造派生类之前,会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此时必须初始化 const 成员变量。我的问题不是“我如何使我的代码工作”之类的问题,这已经完成了。我的问题是关于为什么编译器认为这是必要的。对于一个纯虚拟类,我不应该被允许写这样的东西:
class DerivedClass : BaseClass {
public:
DerivedClass() : var(SOME_VALUE) {};
}
如果编译器知道调用 BaseClass 构造函数之后必然会调用某个派生类构造函数(因为抽象类型的对象永远无法实例化),难道它不应该给我们更多的回旋余地吗?
这都是 C++ 选择绕过菱形继承(钻石问题)的结果吗?即使是这样,编译器是否应该至少以某种方式允许在派生类中定义纯虚函数的 const 成员变量的可能性?这是否太复杂了,或者是否与 Diamond 问题的 C++ 解决方案混淆了?
感谢大家的帮助。
最佳答案
它不是“纯虚拟的”(不管你是什么意思)——它包含一个数据成员。
类成员只能由该类的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初始化,不能由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这就是指定对象初始化的方式:所有初始化的成员都在构造函数主体开始之前初始化。
必须初始化常量对象,因为以后不能为它们赋值。
因此,具有常量数据成员的类必须在每个构造函数中初始化它。
关于c++ - 为什么纯虚拟/抽象类需要构造函数,特别是对于 protected const 成员变量?,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939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