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样的声明方式
java.util.ArrayList example = new java.util.ArrayList();
优于
import java.util.ArrayList;
?
最佳答案
很少。
只有当我使用两个名称相同但包不同的类时,我才完全符合条件。例如java.awt.List
和 java.util.List
在这种情况下,我会简单地导入更常用的,并完全限定不太常用的。和/或重构,使两者不共存(如果可能且可行)。
关于java - 在 Java 中什么时候最好在一行中使用包括库在内的全名声明,而不是在顶部导入任何东西?,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527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