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最大长度是多少?它有任何标准定义吗?
最佳答案
电子邮件地址不得超过 254 个字符。
IETF 在 submitted erratum 后接受了这一点。可以对任何给定地址进行全面诊断 online 。 RFC 3696 的原始版本将 320 描述为最大长度,但 John Klensin 随后接受了错误的值,因为 Path 定义为
Path = "<" [ A-d-l ":" ] Mailbox ">"
因此,邮箱元素(即电子邮件地址)周围有尖括号以形成路径,其最大长度为 254 个字符,以将路径长度限制为 256 个字符或更少。
RFC 5321 中指定的最大长度状态:
The maximum total length of a reverse-path or forward-path is 256 characters.
RFC 3696 已更正 here .
人们应该注意 errata against RFC 3696尤其。三个规范示例实际上是无效地址。
我整理了几百个测试地址,您可以在 http://www.dominicsayers.com/isemail 找到它们。
关于validation - 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最大长度是多少?,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8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