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有一个旧代码库,他们在其中使用了 protected 成员变量。可以讨论这是否是一个好主意。但是,代码必须使用 gcc3 编译得很好。 我有一个派生模板类 Bar,它像这样使用类模板 Foo 中的 protected 成员 x
template <class Something> class Foo {
public:
// stuff...
protected:
some::type x;
}
template <class Something> Bar : Foo<Something> {
public:
void cleanup();
}
在 cleanup() 的方法声明中有一些用 x 完成的事情
template <class Something> void Bar<Something>::cleanup() {
doSomeThingCleanUpLike (x);
}
这不适用于 gcc4,尽管它应该适用于 gcc3。当我把它改成
doSomeThingCleanUpLike (this->x);
为什么会这样?
最佳答案
根据标准中的规则,派生类中使用的表达式 x
不依赖于派生类的任何模板参数。因此,查找发生在模板定义的上下文中,而不是在使用/实例化时发生。即使模板的模板基类看起来是可见的,因为它是一个模板类,所以可能使用的特定实例化可能涉及专门的模板,因此基类模板定义不能用于名称查找。
通过将表达式更改为 this->x
,您可以使它成为一个依赖表达式(类模板中的 this
始终依赖于模板参数)。这意味着查找将在实例化上下文中发生,此时基类是完全已知的并且其成员是可见的。
关于c++ - 访问派生类中类的 protected 成员,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624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