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通常持久保存对象的方式是调用entityManager.persist(object)。有没有办法将对象保留在其自己的构造函数中,这样我就不必创建一堆工厂类?
同样,有没有办法使用实例方法删除对象?
这些事情都是好主意吗?还是我应该使用外部类来完成这些事情?
最佳答案
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 Hibernate 在实例化对象实例以从查询返回给您时需要调用对象的构造函数。
在干净的设计中,您的实体对象/域模型层根本不知道持久层。
关于java - 在hibernate中,是否可以在构造函数中保留一个对象?,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678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