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看书。 Javascript,Douglas Crokford 的精彩部分。书中提供了示例,但我无法理解这些示例在实践中在何处以及如何有用。为了简单起见,我修改了这里的代码。 这里有两种方法,我可以对变量进行函数赋值。
示例1:
var test= function(ex) {
alert(ex);
};
test(5);
这会产生值为 5 的警报框
示例2:
var test1 = function test2(ex) {
alert(ex);
};
test1(7); //this produces alert box with value of 7
test2(8)//this does not give a alert box
我已经定义了函数 test2 但将其分配给 test1。为什么我不能通过调用test2(8)直接访问test2。 此外,我认为示例 2 相对于示例 1 没有任何大的优势。如果有一些差异,并且其中一个更优越,我很想听听。
谢谢
最佳答案
var test1 = function test2(ex) {
console.log(test2);
};
为函数命名使其能够从其主体内引用自身。
test2
仅对 test2
及其子作用域(函数)(如果有)可见。
关于javascript - 在 JavaScript 中,这种对变量进行赋值的函数有用吗?,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715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