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mime header 中, header 字段名称和“:”分隔符之间是否允许有空格?例如有:
Content-Type: <value>
和
Content-Type : <value>
等价?
此外,您能否提供一个指向描述此内容的 mime 标准的指针?我查了一些,但没有找到。
谢谢
最佳答案
取决于您所说的“允许”是什么意思。 RFC 2822 (废弃了 1982 年 RFC822)和 5322 (废弃了 2822)特别禁止在字段名称和冒号之间插入 WS(顺便说一句,这些不是“MIME”标准)。请注意,:
不是标记,仅作为字段名称的一部分引用,例如:
from = "From:" mailbox-list CRLF
但是,古老的 RFC822 确实在此处留出了空间,而较新的 RFC 则声明过时的语法“必须由一致的接收者接受和解析”。例如,过时的 From:
header 定义是
obs-from = "From" *WSP ":" mailbox-list CRLF
第 4 节介绍了过时的语法。我实际上不允许在我自己的接收器中使用过时的语法,而且我从来没有遇到过问题。
关于http - mime header 字段名称和 ':' 分隔符之间是否允许有空格,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5555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