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阅读了手册并看到了一些教程,但我仍然不明白这一点。
如果我在应用程序中使用核心数据,可以说我有一个对象,其属性之一(数据库中的列)是类型字段。在 SQL 中,我会创建另一个具有类型的表,并在它们之间进行多对一连接。
现在,在教程中他们说核心数据不是 SQLite,我应该将其视为 OOP 对象的表示。
那么,我应该像在 SQL 中那样做吗?类型表和对象表中的一个字段(该字段是类型表的外键),还是应该创建一个父实体并从中继承,为我需要的每种类型创建一个新实体(类)?
众所周知,SQL DB 是 OOP 模式的表示,因此我不明白通过继承来实现这一点的好处。在我看来,如果可能的话,使用类型实体来完成此操作要好得多......
这件事我错了吗?
谢谢你, 埃雷兹
最佳答案
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困难的事情。您总是想返回数据库设计。最好使用单独的“表”,但您也可以使用子类。也许您有一个 Item
类,它可以有不同的类型。然后您可以创建子类 CarItem
、HouseItem
...每个子类代表 Item
类的某种类型。
关于ios - 在构建核心数据应用程序时,我应该将数据结构设计为 SQL DB 还是 OO 设计?,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699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