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有这个 css 时:
.bigpoint {
font-size: 40px;
}
我的 bigpoint 类的 div 字体大小为 40 像素,正如预期的那样。
当我在选择器后面添加一个冒号时:
.bigpoint: {
font-size: 40px;
}
样式被忽略。我找不到任何关于它的文档,而且 linters 似乎可以两种方式接受它。怎么回事?
瑞克
附言我的文档类型只是 <!DOCTYPE html>
最佳答案
冒号是 CSS 中的一个特殊符号,用于分隔 pseudo-class。 .有效的选择器不能以尾随冒号结尾(除非它被转义)。如果出现冒号,则其后的字符序列必须是已知伪类(或伪元素)的名称。
我不明白为什么 linter 会接受这种语法。这显然是无效的 CSS。
关于css - Chrome 中选择器后的冒号,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5414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