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应该使用对象实例而不是 class::staticFunction 来访问成员函数?
(或者为什么不呢?)
最佳答案
您可以对静态函数使用 object.function() 表示法,但我建议您不要这样做——它给人一种误导印象,即该函数与特定对象相关联,例如与非静态成员函数。使用 classname::function() 语法可以清楚准确地描述情况。
关于c++ - 为什么使用对象实例而不是 class::static 函数?,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484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