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似乎在处理我的尝试:
subprocess.call(['set' , 'logfile=cat'], shell=True)
它没有返回任何错误。但是,当我尝试将日志文件用作变量或执行 %logfile%
时,它似乎没有将 logfile
设置为任何内容。如何从 Python 脚本中生成批处理变量?
我试图用这个做的是:我有一个批处理脚本,它顺序运行几个 python 脚本。我想从我的一个 python 脚本中设置一个变量,该变量将在我的批处理脚本中持续存在。
最佳答案
您的变量已设置,但一旦 call
返回,该 shell 实例就会结束并且变量会消失。
你到底想完成什么?这听起来像 XY problem.
关于python - 使用 python 设置批处理变量,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256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