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一头扎进了一个大量使用 nHibernate 的项目。我已经掌握了足够多的概念来实现它们,但我很难确定何时使用与定义不同表的类中的表相关的对象。
这只是我编写的一个非常基本的示例...我可以使用标准类型创建 Order 类(其中包含 StateID 的 FK),但从我所看到的来看,我也可以使用我的订单中的现有对象定义。例如,StateID 可以是:
// StateID int, NOT NULL
private int _stateid;
public virtual int StateID
{
get { return this._stateid; }
set { this._stateid= value; }
}
或
// State Object
private State _state;
public virtual State State
{
get { return this._state; }
set { this._state= value; }
}
只有在存在需要级联更改的关系时才使用对象吗?我什么时候应该使用标准类型而不是基于表的对象?如果我只使用对象的一个属性(如 PK),那么使用该对象似乎没有意义。当然,除非我需要轻松访问不同的属性。 IE:我可以执行 Order.State.StateName 来获取与订单表中的 StateID 关联的州的名称。也许这是使用的时候?
我的措辞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我认为它解决了一般性问题。
最佳答案
您可以在属性State
的映射中定义lazy="proxy"
:
<many-to-one name="State" class="State" lazy="proxy" ... />
如果执行此操作,将为仅包含 Id 的属性 State
创建代理。因此,只要您只访问 Order.State.Id
,它就不会从数据库中获取整个 State
对象。如果您确实访问State
对象的任何其他属性,那么NHiberate将自动从数据库中获取完整的State
对象。
关于c# - nHibernate - 定义类(和表)时何时使用对象,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5540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