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编写一些函数来对 vector 数据进行操作。
我定义了不可复制的对象(私有(private)复制构造函数和赋值运算符)。
然后我定义了模板化运算符=
template <typename G>
inline const TMatrix &operator=(const G &gen) {
ir_mat::Copy<G, Dimension>::start(m_data, gen);
return *this;
}
和一些额外的运算符,如“+”、“*”,如 article 中所述.
现在我可以将表达式的结果赋给一个对象:
Vector3f v1, v2, v3;
v1 = v2 + v3;
为什么我不能在一条语句中声明一个变量并对其赋值?
Vector3f v1, v2;
Vector3f v3 = v1 + v2;
是不是因为这个赋值试图在实例化变量之前创建一个临时对象,然后将其复制到新对象中? 我也可以使用我的运算符“=”来实例化新对象,而无需临时存储吗?我是否必须为此定义一个特殊的构造函数?
更新
我还定义了一个模板化的复制构造函数(可能是最简单的形式):
template <typename G>
TMatrix(const G &data) {
operator=(data);
}
现在我还可以将 v3 实例化为:
Vector3f v3(v1 + v2);
但在其他作业中仍然没有运气:
Vector3f v3 = v1 + v2;
最佳答案
这个初始化:
Vector v3(v1 + v2);
将调用您的模板构造函数。
这个初始化:
Vector v3 = v1 + v2;
最终被翻译成这样:
Vector v3(Vector(v1 + v2));
从本质上讲,编译器会尝试使用复制构造函数,并在这样做时试图弄清楚如何将初始化器转换为适当的类型。
选择创建一个可从随机类型分配给的类型,但不能复制分配或复制构造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选择。我看到我认为您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临时工的假设是正确的。除非你这样做不是因为临时对象非常昂贵,而是因为你想要构建一个稍后将被评估的表达式。大概是因为您想向量化复杂的表达式评估。
是的,您将不能为此使用初始化的赋值形式。至少,我想不出让它发挥作用的方法。
我的建议是以某种方式将 Vector
转换为您正在构建的表达式的句柄。该句柄可以是作为输入的实 vector 的句柄。或者它可能是 VectorExpression 的句柄,它是对 vector 进行运算的结果。
如果您不想共享您所处理的对象的所有权,您仍然无法实现复制分配或复制构造。但在 C++11 中,您仍然可以实现句柄的移动构造和移动分配。
关于c++ - 分配给在 C++ 中创建的对象,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4814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