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为什么即使在 Javascript 权威指南第 6 版中,O'Reilly,p. 149 - 150 ,它继续使用 Array.join()
或 Array.concat()
。应该改为 Array.prototype.join()
吗?
虽然 Chrome 没有定义 Array.join
,但 Firefox 实际上有,并且可以通过 Array.join(array, string)
调用。区别可能很重要,因为一个是类方法,另一个是实例方法。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即使在核心 Javascript 引用文档中,这本书也继续使用 Array.join
,但也许它意味着 Array.prototype.join
,而且,它似乎暗示Array
有一个 length
属性,但它实际上也应该是 Array.prototype
的一个属性,并且是 Array.prototype。长度
?
对了,火狐的Array.prototype.join
的实现好像可以
Array.prototype.join = function(s) {
return Array.join(this, s);
}
但我没有看到通常会这样做(定义一个可以在实例上调用的类方法)。
最佳答案
FireFox 将一个版本 的原型(prototype)方法放在相关的构造函数上。
这不是 ECMAScript 标准的一部分,而是 ECMAScript 的特定 JavaScript 超集的一部分。
这本书应该做出这种区分,除非这本书专门讨论 JavaScript 扩展。
请记住 JavaScript !== ECMAScript。 ECMAScript 是语言标准,而 JavaScript 是该标准第 3 版的实现,并包含该标准未指定的功能超集。
关于javascript - 在 Javascript 中,Array.join 真的是 Array.prototype.join 吗?,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277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