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temp.variadic] (工作草案)在我看来,可以在定义另一个模板类或函数的参数列表时扩展参数包。
考虑以下类:
template<typename... T>
struct S {
template<T... I>
void m() {}
};
int main() {
S<int, char> s;
// ...
}
目的是捕获用于专门化模板类的类型 S
并使用它们为成员方法定义非类型参数的参数列表 m
(当然,T
仅限于几种类型,但这不是问题的论点)。
这是合法的代码吗?我可以按照我使用它的方式使用参数包还是我误解了标准(很确定确实如此)?
为了向问题添加更多细节,以下是一些主要编译器的实验结果:
s.m<0, 'c'>()
: clang v3.9编译它,GCC v6.2和 GCC v7返回错误。s.m<0>();
: clang v3.9编译它,GCC v6.2返回错误和 GCC v7使用 ICE 停止编译。s.m<>();
: clang v3.9 , GCC v6.2和 GCC v7编译它没有错误。
至少,编译器似乎和我一样困惑。
最佳答案
模板的定义S
,以及 S<int, char>
的实例化, 是有效的。
参见 [temp.param]/15:“一个模板参数包是一个参数声明,其类型包含一个或多个未扩展的参数包是一个包扩展。”
这意味着template<T ...I>
可以表示两种不同的事物之一:if T
是非包类型,那么它声明一个普通参数包,接受任意数量的 T
秒。但是,如果 T
包含一个未扩展的参数包,然后在实例化外部模板时将参数声明扩展为一系列参数。
您第一次调用 m
是有效的,但是您第二次和第三次调用 m
是病态的
S<int, char>
的实例化看起来像这样:
template<>
struct S<int, char> {
template<int I$0, char I$1>
void m() {}
};
(其中 I$0
和 I$1
是包 I
的第一片和第二片)。
因此(因为 I$0
和 I$1
都不能从对 m
的调用中推导出来),s.m<0,'c'>()
有效但 s.m<0>()
和 s.m<>()
格式错误。
关于c++ - 我可以扩展一个参数包并用它定义一个参数列表吗?,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966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