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个地方看到过这个,但我找不到更多信息告诉我它是否正确:
.selector a:active:hover { color: #777; }
.selector a:hover:active { color: #777; }
我不记得是哪两个了。
但无论哪种方式,Firefox 似乎都不喜欢它并且什么都不做。
这是另一个显示不良做法的教程示例吗??
最佳答案
两者都很好(并且等价)。我刚刚在 Firefox 4.0b6/Mac 中进行了测试,它的工作方式与我预期的完全一样。在下面的示例中,当我指向它时链接变为红色,然后在我按住鼠标按钮时变为绿色。
<!DOCTYPE HTML>
<title>Test</title>
<style>
a:hover { color: red; }
a:active { color: yellow; }
a:hover:active { color: green; }
</style>
<h1><a href="test">gggg</a></h1>
虽然希望链接在使用鼠标激活时与使用键盘激活时具有不同的样式是不常见的。
我怀疑您可能犯了一个经典错误。 :active
表示“激活时(例如,当鼠标按钮在其上按下时)”而不是“当 href 属性的值解析为当前页面的 URI 时”。
没有伪类表示“当 href 属性的值解析为当前页面的 URI 时”,因为经典模式是将“当前”或“选定”类添加到服务器上的 anchor 在将 HTML 发送给客户端之前。
关于html - 像 :active:hover. 这样组合事件和悬停伪选择器是否正确?,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435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