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创建一个模板类 foo,并根据 foo 的模板类型对其成员函数 test() 进行专门化。 M 的第一次尝试是将代码包含在定义 foo 的头文件中:
template<typename Type>
class foo
{
foo()
~foo()
test()
};
template<>
foo<float>::test()
{ code ... };
问题是,如果我使用此 header 编译并链接多个文件,则会收到多重定义错误。
我还尝试在 header 中声明特化,以便编译器知道它不应该生成模板化代码。然后我将专门的定义放在一个单独的 C++ 文件中进行编译。标题看起来像:
template<typename Type>
class foo
{
foo()
~foo()
test()
};
template<>
foo<float>::test();
但随后我收到了 undefined reference 错误。
我应该如何组织专用成员函数的声明和定义?
最佳答案
将声明放入头文件中,将定义放入源文件中。
由于函数是由声明完全指定的,因此定义可以位于任何翻译单元中。与应用程序链接。
或者将函数定义内联
添加到头文件中。
关于c++ - C++ 中模板类成员函数的特化,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6760264/